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土木工程学院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7日 编辑: 访问量:

为充分调动学院学生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学院宣传工作水平,鼓励创作高质量的宣传作品,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学院全体学生

二、奖励范围

正面宣传报道学院建设与管理、学生成长与发展等相关内容,在校内各宣传平台和校外市级以上各主流媒体发表的各类宣传作品、微信公众号推文、视频作品等,均按本办法开展奖励。三下乡等大型项目不在本办法奖励范围内。

三、奖励标准

按照宣传载体类别对符合奖励范围的作品给予相应的奖励。同一作品被其他媒体多次转载报道或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奖励标准的,奖励按最高标准计算,不重复奖励。团体完成的作品由第一作者申报,奖励发放给第一作者。

(一)在学院媒体发表作品的,每篇奖励10元;

(二)在学校媒体发表作品或被转载报道的,每篇奖励20元;

(三)在市级媒体、大型网络媒体发表作品或被转载报道的,每篇奖励20元;

(四)在省级媒体发表作品或被转载报道的,每篇奖励100元;

(五)在国家级媒体发表作品或被转载报道的,每篇奖励200元;

四、宣传工作表彰

(一)优秀新闻奖(1名)

1.评选标准:评选将综合考虑新闻的内容质量、传播效果及专业意见。要求撰写的新闻稿件需具备时效性、准确性、深度与可读性,能够准确传达学院重要事件或人物风采,且在学院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2.奖励标准: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元。

(二)优秀推文奖(1名)

1.评选标准:评选将依据推文的阅读量、点赞量、转发量、创意性及内容质量进行综合评估。要求作品具有创新性,语言生动,排版美观,能够吸引目标受众关注并引发互动。

2.奖励标准: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元。

(三)优秀视频奖(1名)

1.评选标准:评选将重点考虑视频的创意、剪辑技术、观众反馈及传播效果。要求视频作品需具有高质量的视觉效果、流畅的剪辑及引人入胜的故事叙述,能够准确传达学院文化、活动内容及工作成果。

2.奖励标准: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元。

(四)优秀编辑奖(1名)

1.评选标准:评选将依据审核工作的效率、准确性及对宣传工作的贡献度进行综合评估。要求在内容审核、校对工作中展现出高度的责任心、专业素养及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确保发布内容准确合规。

2.奖励标准: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元。

(五)优秀团队奖(1组)

1.评选标准:评选将对团队分配工作的完成度、成员间的协作默契度、工作质量及团队氛围进行综合评估。要求在团队项目中展现出卓越的团队协作精神,有效分配任务,共同克服困难,成功完成宣传任务。

2.奖励标准: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元。

(六)学习成长奖(2名)

1.评选标准:评选将依据学习成果、培训出勤、技能提升程度进行考量。能够积极参与技能培训、工作任务或自主学习,在新闻撰写、摄影、剪辑等专业技能上有显著提升或自主学习PS等软件并熟练运用。

2.奖励标准: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每人50元。

五、评选程序

每学年6月份开展奖励申报工作。由学生本人在指定时间将发表作品截图及网站链接等材料提交至评奖工作小组,评奖工作小组统计审核后确定奖励名单。奖励名单经学院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励并予以表彰。

六、相关要求

(一)所发表作品均为原创作品,不涉及侵权纠纷。

(二)在评奖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恶意诬告等违纪违规行为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励。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上述未尽事宜由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湖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3月7日


附录:

1.国家级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学习强国等。

2.省级媒体: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新湖南、华声在线、红网、湖南教育电视台等。

3.市级媒体:湘潭日报、湘潭在线、湘潭市广播电视台等。

4.网络媒体:腾讯网、新浪网、多彩大学生、大学生新闻网、当代大学生、华声论坛等。

5.学校媒体:湖南科技大学新闻网、湖南科技大学团委、湖科学工等官网、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

6.学院媒体: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