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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应届毕业生计划生育证件的通知
关于办理应届毕业生计划生育证件的通知
各教学院、研究生学院: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应届毕业生的计划生育证件,是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执行和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依据,是毕业生人事档案、迁移户口、就业报到、结婚生育等不可缺少的证件。为了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使毕业生能够及时、顺利地办理相关计生证件,学校将集中办理应届毕业生计划生育证件,5月17日以学院为单位领取表格、5月21日-6月9日以学院为单位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生婚育证明》或《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婚育证明》
所有应届毕(肄)业生必须办理《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生婚育证明》(附件1)或《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婚育证明》(附件2),证明其在校期间的婚育状况。此证明文本由毕业生本人到所在学院领取或在湖南科技大学就业网页上下载,并填写一式三份,经相关人员及部门签名、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校计生办签章。证明办好后,一份交学院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一份用于迁移户口(如户口暂不迁出的,由本人保存),一份用于升学报到或毕业生找工作用。如毕业生还有其他用途需要(如买房、开公司等),可增加份数,毕业时统一办理。
二、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
档案、户口关系未迁出学校的应届毕(肄)业生,因未找到固定工作单位,流动性大,建议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需要此证的请按以下流程办理(只办理未婚毕业生):
1、本人到所在学院领取,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领取申请表》(附件3)一份,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
2、到校保卫处户籍室复印户口页一份,并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相片二张。
3、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校计生办审核盖章。
4、以上手续办好后,由各学院指派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桃园路社区(办公地址:23冶物业管理处一楼)录入信息,再到湘潭市雨湖区城正街办事处计生办(办公地址:湘潭市雨湖区熙春路,雨湖区公安分局旁;联系电话:0731-58223207)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办理《未婚证明》
需要办理《未婚证明》的应届毕(肄)业生,请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户口在学校的应届毕(肄)业生,由本人携带户口、身份证到湘潭市雨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地址:湘潭宾馆斜对面,韶山西路532号;联系电话:0731-58205918)。
四、按照国家政策,高校毕业生户口可在学校保留两年。两年后,学校计生办不再办理有关的计划生育证件;两年之内,凭所在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或居住地居委会证明办理相关证件。
五、校计生办**时间安排
日常**时间:每周一、三(法定节假日除外)
应届毕业生集中**时间:5月17日领取表格,5月21日-6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校计生办地址:后勤管理处办公楼一楼(南校区医院对面)
联系电话:0731-58290473
请各教学院和研究生学院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毕业生班级及每一位毕业生,并做好毕业生离校后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工作。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生婚育证明
2、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婚育证明
3、湖南科技大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领取申请表
4、领取证件表格时间、计划生育办公室集中**时间安排
二○一三年五月一十四日
主题词:学生 计划生育 证件 通知
附件1
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生婚育证明
本 人 声 明
本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本人是 学院, 专业,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婚姻状况 ,生育情况 ,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以上声明是真实的,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签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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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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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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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初婚、再婚、离异;生育情况填写未生育、已生育。
2.只证明学生在校期间的婚育情况,离开学校后由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证明。
3.由本人填写,一式三份,存入人事档案一份、迁移户口一份、单位报到或升学一份。
4.本科生考取其他院校研究生报到统一用此证明(内容相同),不重复办理。
5. 湖南科技大学计划生育办公室电话:0731—58290473。
附件2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婚育证明
本人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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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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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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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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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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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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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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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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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专业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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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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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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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初婚、再婚、离异、丧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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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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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再婚并已生育者,子女归属:男方( ) 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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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子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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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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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 子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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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 子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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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结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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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结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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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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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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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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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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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者需填写本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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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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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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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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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取节育措施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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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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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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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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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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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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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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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
签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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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光荣证”
签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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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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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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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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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婚育情况全部属实,在校期间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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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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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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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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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只证明学生在校期间的婚育情况,离开学校后由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证明。
2.由本人填写,一式三份,存入人事档案一份、迁移户口一份、单位报到或升学一份。
3.考取其他院校博士报到统一用此证明(内容相同),不重复办理。
4. 湖南科技大学计划生育办公室电话:0731—58290473。
附件3
湖南科技大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领取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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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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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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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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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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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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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户口(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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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毕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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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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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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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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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声 明
本人系 届本科毕业生,未婚,未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以上婚姻情况是真实的,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签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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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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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计划生育办公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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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正街道办事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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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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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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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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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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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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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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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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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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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领取表格时间:5月17日以学院为单位到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表格
计划生育办公室**时间安排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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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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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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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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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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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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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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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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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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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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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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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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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
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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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370
|
5月27日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物理学院
|
28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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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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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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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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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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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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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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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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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 法学院
|
279+110
|
5月31日
|
外国语学院
|
354
|
6月3日
|
商学院
|
594
|
6月4日
|
艺术学院 + 教育学院
|
250+246
|
6月5日
|
体育学院 + 管理学院
|
181+251
|
6月6日
|
潇湘学院
|
2280
|
6月7日
|
潇湘学院
|
|
6月8日
|
潇湘学院
|
|
6月9日
|
合计
|
8636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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