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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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细则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工[2019]32号)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土木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
一、认定对象
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认定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总人数的30%;依据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根据学校分配给我院名额,各档次比例接近2:1:2。
三、认定条件
依照《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修订)》(科大政发〔2018〕151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本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主要依据学生个人如实填写的《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土木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表》),不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具有学籍但已辍学或休学的学生,在辍学或休学期间暂停认定资格。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主要依据以下因素进行认定。
1. 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资产、负债等情况;
2. 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是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 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是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4. 家庭负担因素。主要是指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情况;
5. 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是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情况;
6.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学生户籍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物价水平及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
1. 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 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3. 属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
4. 属于残联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
5. 属于工会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
6. 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7. 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要承担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8. 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困难等级。
1. 学生消费支出明显低于本地或本校学生平均水平,难以满足学习和生活基本需要的;
2. 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且家庭成员有残疾人或因患病需要承担大额医疗费用的;
3. 单亲家庭且与学生共同生活的父(母)亲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
4. 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
5. 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四)不具备特别困难等级、困难等级所列情形,但家庭经济收入偏低或者家庭经济负担较重,不能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基本生活支出的,认定为一般困难等级。
(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资助资格。
1. 学生或监护人恶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本人或其家庭资产或收入的;
2. 学生日常消费明显高出本校学生整体水平,经常使用高档奢侈品或者进行高消费的;
3. 经常自费旅游且消费较高者;
4. 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且经教育不改者;
5. 擅自在校外租房或沉溺营业性网吧者;
6. 其他不适宜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
四、认定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实事求是、流程规范有序;坚持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和相结合的原则。
五、认定机构
1、学院成立以院党委副书记王艳担任组长,组员包括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系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主席团、年级分会学生代表(5名)和勤工助学部为组员的资助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资助等级的认定。
2、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学生代表担任成员(普通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3,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不能是被评议对象)的资助评议小组。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格初步认定以及民主评议等工作。
六、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向班级资助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交有个人承诺的《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提供《土木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摸底表》。
2、班级评议:班级资助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调查,在充分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后,召开评议会议,在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认真评议,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由组长在《湖南科技大学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中“民主评议”栏签署意见。资助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扶贫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学生(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民政部门认定的);孤残学生(民政部门认定的、残联认定的);烈士学生(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内因灾导致经济遭受重大损失的相关证明);突发事件:本人或家庭成员本年度内患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事故(医院出示的相关证明);单亲家庭子女且抚养方无稳定生活来源,无法维持学习和生活需要的;父母因老、弱、病、残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班级认定结果须在本班公布并听取班级成员的意见。
3、各年级辅导员认真审定本年级所有班级评议结果,并对结果进行确认签字。
4、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要对全院学生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和,并在《湖南科技大学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院系意见”栏签署意见。将最终认定名单在本院范围内公示,同时接受相关工作投诉和意见反馈。
5、对公示无异议的贫困生名单上交校资助办。
七、认定完成时间
1、建档立卡学生统计,9月24日;
2、成立院资助工作小组,10月6日;
3、召开班团资助工作大会,10月8日;
4、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名单确认,10月8日;
5、班级评议,10月8日-10月11日;
6、贫困生认定材料上交,10月11日;
7、年级、系部审核,10月12日前;
8、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定并公示,10月14日;
9、上交校资助办10月18日。
七、监督管理
各班级在工作过程中要按照通知规定的认定要求、认定程序按班级做好认定过程记录、现场拍照并提交学院存档备查,学院将不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电话调查和满意度调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认定资格。情节严重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土木工程学院监督电话:0731-58290186
土木工程学院资助工作监督邮箱:tmqgzxb@163.com
大学生资助工作监督电话:0731-58290703
大学生资助工作监督信箱:xgczzb@hnust.edu.cn
附件一: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二:土木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摸底表
附件三:湖南科技大学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附件四:湖南科技大学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湖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6日
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班级:
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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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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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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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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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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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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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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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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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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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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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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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类型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 □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是 □否; 特困供养学生:□是 □否;孤残学生:□是 □否;烈士子女:□是 □否;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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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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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 |
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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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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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复印。
2.学校、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
3.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土木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摸底表
学 生 本 人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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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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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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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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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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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年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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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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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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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 户 口 |
□城镇 □农村 |
村支书(区委会)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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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年违纪情况 |
旷课 次;晚归 次;缺早签 次;其他处分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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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年从事志愿者工作记录(时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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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类 型 |
□孤儿 □单亲 □残疾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农村低保家庭 □城镇低保家庭 □建档立卡贫困户 □特困救助供养 □突发事件 □家庭遭遇自然灾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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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信 息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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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爷爷奶奶生有: 儿 女 外公外婆生有: 儿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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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有 关 信 息 |
上学年已获资助情况:校助学金金额: 其他资助:(校内)类别: 时间: 金额: ;(校外)类别: 时间: 金额: 上学年是否有兼职: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贷款)情况及原因:
家庭人员患病情况:
家庭住房情况:总建筑面积: 楼层: 结构: 建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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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 |
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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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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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确认签字:
时间:
学院名称: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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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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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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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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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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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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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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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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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 年收入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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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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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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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联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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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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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主 评 议 |
推 荐 档 次 |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
认 定 决 定 |
班级(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认 定 决定 |
系部/年级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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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家庭经济困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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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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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家庭经济不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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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 定 决 定 (加盖单位公章) |
学院 意见 |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学院认真审核后,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
经学生所在学院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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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学生资助工作监督邮箱:xgczzb@hnust.edu.cn 监督电话:0731-58290703
湖南科技大学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学院名称(盖章): 制表人: 制表日期: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宿舍号 |
联系电话 |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
认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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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副书记审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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