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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细则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6日 编辑: 访问量: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博士研究生自主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查管理规定(试行)》(科大政发〔2024〕82号)相关规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近三年招生计划情况,以科研为导向,根据科研成果、年龄和进账经费拟定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查实施细则如下:

一、年龄条件

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人不超过62周岁(截至2025年8月31日),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年龄顺延2年;院士及院士有效候选人,年龄不做要求。与学校另有协议的,按协议年限执行。申请人年龄超过60周岁(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须配备校内第二导师。

二、人才培养条件

作为第一导师已完整培养一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导师202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一般不得超过2名,专项计划不受此限。

三、科学研究条件

近五年满足第1项和第2-6项中的1项:

1.主持在研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和小额资助项目),或主持在研1项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且累计科研到账经费250万元以上,或主持在研1项省级重点及以上项目且累计科研到账经费400万元以上。

2.主持在研国家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项目、省级重大项目累计2项。

3.获得国家科研奖励的完成人(有效排名),或国家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特等奖前15名、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5名),或自然科学类省部级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特等奖前3名、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4.发表“顶级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权威期刊”及以上论文2篇,或发表“重要期刊”及以上论文4篇。

5.累计科研到账经费600万以上。

6.科技成果转化到账200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2000万元以上。

湖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