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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7日 编辑: 访问量:
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管理,提高其水平和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标准
(一)论文选题具有较大的科学理论意义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较大的实用价值。
    (二)文献阅读的范围宽广,深入了解本领域和相关领域国内、外学术研究动态,文献综述概括能力强。
(三)论文在理论上有新见解,或在生产实践中有较好的实用价值。
(四)论文反映出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深入的理论分析或先进的实验方法或手段。
(五)论文中学术观点正确,推理严密,引用数据、资料真实可靠、科学、系统。
(六)论文反映出作者科研能力或实践能力强,科研作风严谨,基本功扎实。
(七)论文的文字表达准确、逻辑性强、文风严谨、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文笔流畅。
(八)图表、单位、符号、公式、参考文献等规范。
(九)论文答辩时,答辩委员会70%以上的委员评价为优。
(十)研究生在读期间在我校选定的B类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硕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或C类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3篇以上,或被SCI、EI、ISTP、SSCI、A&HCI及新华文摘摘录,或获得一项发明专利。
二、评选方法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年评选一次。评优比例不超过当年已通过论文答辩人数的10%。
(二)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进行初选。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评选条件严格把关,逐项进行评分,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参加会议的人数必须达到分委员会委员总数的2/3,赞成票须超过分委员会委员总人数的一半,初选结果方为有效。
(四)各学院初选后,将学位论文及初审评语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通过。
(五)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学校将颁发“优秀学位论文”证书,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并张榜公布。
(六)国家和省评选优秀学位论文时,学校将根据下达的名额,在校优秀论文中进行选拔推荐。
三、其它
(一)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