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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七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0日 编辑: 访问量: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七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的通知》(潭市组通〔2016〕35号),为进一步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切实体现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与爱护,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七一”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关心爱护党员,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的意义,把走访慰问活动作为庆祝建党95年的重要内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在走访慰问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生活困难党员心坎上。

二、严格调查核实。这次湘潭市委给我校2016七一慰问名额8名,学校也将在七一”期间开展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直属党委(党总支部)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本单位的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排查核实对申报人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确定困难党员的程序如下:

1.公告。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要将申请确定困难党员的基本条件和相关程序以适当的形式向所属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进行公告。

2.推荐。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要召开委员会会议,根据申请人员困难程度、现实表现,研究确定初步人选。每个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可向市里或学校推荐1名,一般不超过2名。

3.公示。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将确定的初步人选名单,在党务公开栏或其他适合公示的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直属党委(党总支部)书记签名并加盖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公章后报校党委组织部

4.审核。校党委组织部对初步人选情况进行把关、核实、汇总

5.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将推荐情况分别上报到湘潭市委和校党委。

6.审批。经湘潭市生活困难党员温暖关怀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和校党委审批同意后,给予节日性慰问

三、落实走访慰问。对本次上报由市级帮扶和学校帮扶的生活困难党员,原则上按每人500的标准给予节日性慰问其他未上报市级帮扶和学校帮扶的生活困难党员,直属党委(党总支部)要通过本级留存党费安排、争取其他支持等方式落实资金,在“七一”前夕对困难对象进行走访慰问。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于6月17日(星期五)之前将由市级帮扶和学校帮扶的生活困难党员信息如实填入《生活困难党员2016年“七一”慰问对象表》(见附件)并报送到党委组织部(综合楼406室),其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14022653@qq.com。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58290456。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