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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 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5日 编辑: 访问量:

关于开展2018 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根据《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的通知》(湘组〔2018〕110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湘组〔2018〕108 号)等文件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好我校2018 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好民主生活会

(一)紧扣会议主题

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把这一主题贯穿年度民主生活会始终,切实正标定向,防止走神散光,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接“双一流大学”建设,为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努力奋斗。

(二)精心组织实施

1.深入学习研讨。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聚焦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上海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重点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党员领导干部要相对集中1-2天进行个人自学,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要开展1次专题学习研讨。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及时跟进学,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校党委将督促检查学习情况,看是不是保证了学习、是不是开展了专题研讨、是不是做到了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是不是联系了思想和工作实际,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及时督促补课,学习研讨质量不高的不能召开民主生活会。

2.认真查找突出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立足找准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重点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3个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忘初心、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中央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2)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敢于担当责任、用于直面困难,创造性开展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清正廉洁、秉公用权,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势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转变作风,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是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走过场”“做虚功”等表现。

3.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座谈访谈、设置意见箱和网络征询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师生群众的意见。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至少要召开一个征求意见座谈会,对征求到的意见要召开会议集体“会诊”,分类形成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清单,报校党委审查后再“原汁原味”地进行反馈。校党委将结合巡视、检查、干部考察、审计、年度考核情况,指出发现的问题。

4.开展谈心谈话。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与分管单位负责同志必谈、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沟通思想、听取意见,指出不足,听取建议。同时,要接受党员干部和师生群众的约谈。

5.起草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党章,对照初心和使命,查摆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坚决防止以上级指出的问题代替自身查找的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下级或他人的问题代替自身问题、以工作业务问题代替思想政治问题,以曾经查找但尚未解决的问题代替新发现的问题。逐条查找梳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具体地进行党性分析,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不大而化之、浮在面上,不遮遮掩掩、避重就轻,防止从抽象到抽象、从原则到原则、空对空。在此基础上,认真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审阅把关。坚决杜绝他人代笔、照抄照搬,甚至从网上下载、购买相关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发〔2016〕36号)明确的程序和要求召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聚焦主题,联系思想工作具体事例,对准3个方面问题,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防止绕弯子、兜圈子,虚晃一枪、浮在表面。自我批评要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相互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原则上要提出2 条以上相互批评意见。主要负责同志要明确提出要求,带头开展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既有严肃认真查摆问题的辣味、又有同志之间相互帮助的真情,开出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好氛围好效果。

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结合职责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作出报告,没落实的要说明原因。党员领导干部对本人重大事项报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要逐项作出说明,受到问责的要严肃作出深刻检查。本单位有受到问责、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况,班子成员要对照职责逐一作出检查说明。

7.抓好整改落实。会后,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针对党员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自己查摆出来的问题、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上级党组织点评的问题和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逐个进行分析,明确整改措施、目标和完成时限,把存在的问题一一解决到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形成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在一定范围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党员干部、师生群众监督。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把开好2018 年度民主生活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集体研究制定会议方案、集体审议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集体讨论征求意见情况、集体研究制定班子整改清单和整改方案。书记既要作出示范,又要敢抓敢管,对班子成员的个人发言提纲、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要逐一审核把关。对那些律己不严格、剖析不深刻、不能正视问题的同志,要直言不讳,督促改正。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及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履行责任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符合要求、质量不高的,将进行通报;对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的,将及时约谈或诫勉。

2.加强督促指导。民主生活会分校级和处级两个层次召开。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报上级审批同意后进行。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以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参加人员为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并邀请党外处级领导干部列席。党组织关系隶属机关党委的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指导,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原则上要召开由全体党员参加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并邀请党外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虚心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校党委委员将参加分管(联系)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了解情况,进行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党员负责人作为联络员参加。

校党委委员和联络员要加强对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会前,要深入了解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情况。会上,对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的及时提醒、促其改正,对书记履行责任情况、会议召开情况进行点评。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岁末年初,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科学统筹、合理安排。这次年度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从2018年12月下旬开始,原则上在春节前结束。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春节之前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可以推迟到2019年2月底前完成,但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党委组织部备案。会前3天,将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的请示和方案、领导班子及成员征求意见清单、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发言提纲(含问题清单)分别报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审查。2019年2月28日前,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整改清单,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及整改清单分别报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备案。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需由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或发言提纲、问题清单及整改清单须有本人手写签名。(将电子文档发至:dwzzb@hnust.edu.cn)。3月15日前,要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

二、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根据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安排部署,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要求,全校各党支部在2019年2月底前召开一次以“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在建设‘双一流大学’和特色鲜明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中体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对标,严格标准和程序,并贯彻到各个环节。

(一)要切实抓好学习动员。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要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对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接“双一流大学”建设和特色鲜明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设目标任务查找差距和不足。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防止千人一面、笼而统之,对抄袭拼凑、网上下载甚至网上购买对照检查材料的要严肃处置。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四)要切实抓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

(五)要加强督促指导。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要认真履行领导和指导职责,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安排具体工作。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从严把关。

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结合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各党支部在2019年2月底前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大党发〔2016〕4号)的要求,对照党员标准,严格评议程序,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进行,特别要评议党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完成省委巡视工作任务、立足岗位做贡献、按月足额交纳党费以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的表现。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要明确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支部,参加并指导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确保民主评议的质量和效果。

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对基层党组织不搞“痕迹管理”,但要求详细写实做好会议记录。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在2019年2月28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校党委委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安排表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