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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细则》和《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同意,现就认真做好党支部集中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合理设置党支部,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党支部设置
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支部。党支部设置一般由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审批,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对教工党支部设置进行较大调整的应事先与党委组织部进行沟通。
教学院要统筹考虑学科专业调整和系、研究所、实验中心设置,教工党支部一般按系、研究所、实验中心设置;独立科研机构一般单独设置党支部,或与依托主体学科所在学院的相关系、研究所、实验中心联合设置;机关直属单位党支部一般按部门(单位)设置;离退休党支部按照就近、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设置;学生(包括研究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设置,也可以按年级、班级设置,其名称统一规范为:××学院学生第×党支部(标明该党支部的党员所在专业、年级、班级情况)。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不单独成立党支部,可以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每个党支部党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为便于开展相关活动,联合成立的党支部或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若干党小组。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可结合本科生、研究生和教职工实际,探索党支部进公寓、进社团、进学生社区,探索在实验室、课题组、实践基地、海外留学生及境外研修人员中设置党组织。
三、党支部委员会组成及换届选举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或5人组成,设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设立,也可由其他委员兼任。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
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的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应报直属党委(党总支部)批准。延期或提前一般不超过半年。支部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及时补选。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要建立支部按期换届和补充支部委员的提醒督促及责任追究机制。
四、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任职条件
支部委员会委员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做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奉公,热爱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双有双强”选人标准,选拔有奉献精神、有组织协调能力、党务工作能力强、业务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教工党支部书记,发挥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业务带头人”的“双带头人”作用。
教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应由系、所、实验中心党员负责人兼任;机关直属单位和独立科研机构党支部书记应由党员处级领导干部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应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中选任,也可从优秀的高年级本科生党员或研究生党员中选任。
五、换届选举方式
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均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其中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在选举前须经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审查同意。直属党委(党总支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党支部负责人。
六、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和程序
(一)筹备阶段
1.下发换届选举工作通知,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2.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并做出换届选举的决议,研究本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宜。
3.各党支部向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
4.各党支部待直属党委(党总支部)批复同意后,筹备换届选举大会有关工作。
(二)酝酿推荐委员候选人阶段
各党支部根据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的批复,按照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任职条件,从有利于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协调工作、形成合力出发,充分发扬民主,差额推荐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1.党支部组织党员,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多于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应选人数20%左右的差额,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初步名单。
2.党支部组织党员,在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初步名单中推选产生新一届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推选结果进行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送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待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同意后,再提交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三)召开党员大会阶段
1.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做工作报告。
2.正式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
(四)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阶段
1.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讨论决定委员会委员分工。
不设支委的党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人选。
2.各党支部向直属党委(党总支部)报送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的请示。
(五)直属党委(党总支部)批复和备案
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对各支部呈报的换届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进行批复,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支部换届选举是党的基层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委员应分工联系党支部,负责领导和协调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各党支部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细则》(科大党发〔2011〕37号)和《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科大党发〔2015〕3号)等文件,加强党员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观念教育,使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三)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在选举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严肃纪律,严禁任何形式的拉票行为,凡有违反党章和党组织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应抓紧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附件1、附件2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将其电子版发送至dwzzb@hnust.edu.cn。联系电话:58290006。
附件1:教工党支部换届选举与支部委员会组成情况表
2:学生党支部设置情况一览表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5月10日
附件一:
教工党支部设置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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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党委(党总支)名称: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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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支部名称 |
支部党员人数 |
支部委员组成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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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党员 |
预备党员 |
小计 |
书记 |
副书记 |
组织委员 |
宣传委员 |
纪检委员 |
统战委员 |
青年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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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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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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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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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部设置与支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有新的调整应随时报送。表格可在组织部网页中“下载专区—党建工作”栏内下载,填好后发至组织部邮箱:dwzzb@hnust.edu.cn。 |
附件二:
学生党支部设置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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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党委(党总支)名称: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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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支部名称 |
支部党员人数 |
支部委员组成 |
支部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年级、班级及该班党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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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党员 |
预备党员 |
小计 |
书记 |
副书记 |
组织委员 |
宣传委员 |
纪律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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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每年报送二次(即在每学期开学后的二个星期内报送),如有新的调整可随时报送。表格在组织部、党校网页中“下载专区—组织工作”栏内下载,填好后发至组织部邮箱:dwzzb@hnus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