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奖励资助

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5日 编辑: 访问量:

1.奖励对象:我院大学二,三,四年级优秀的学生
2.奖励标准:每生8000元一次性发放
3.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上学年德育测评为优秀。
  (2)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8% (以“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比较,下同),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CET-4 成绩合格及以上。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对于学业成绩排名不符合条件,但达到同年级同专业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图一。
4.评审程序
(1)辅导员召开班团会议
(2)勤工部上传相关文件
(3)有意愿的学生自愿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提供相关材料至勤工部
(4)勤工部依据《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评定办法》对学生材料进行打分并通知本人核对计分结果
(5)学院评议小组参考计分结果确定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6)勤工部将材料汇总交由校资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