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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8日 编辑: 访问量:

为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努力培养一流人才,创造一流成果,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攻读博士学位,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科大政发〔2019〕84号),特制订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1、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在读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中遴选出具备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政治审核、心理测试等合格的前提下,把科研创新能力作为选拔的首要因素,注重考核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3、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其博士和硕士专业应相同或相近,以保证培养过程的连贯性。

4、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专家考核小组,专家考核小组由7位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选拔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在校土木工程及相近专业全日制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行为,硕士课程(不含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学分修满。

3、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且无补考和重修,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原则上在本专业排名前30%,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审批程序,可适当放宽到专业排名前50%。

4、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CET-4成绩425分。同等条件下,申请人若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1)学校英语公共课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2)CET-6成绩425分;(3)托福(TOEFL)成绩80分;(4)雅思(IELTS)成绩6.0;(5)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对申请人的专业、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要求:

(1)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所学专业与土木工程专业须相同或相近,且硕士期间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必须与报考博士导师团队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具有一定连续性。

(2)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硕博连读的考生须得到硕士期间导师课题组推荐,博士导师课题组认可同意。

(3)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以第一作者身份录用或者发表了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其中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等同于学生第一作者。

b)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受理(或者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其中,导师第一发明人、学生第二发明人等同于学生第一发明人。

c)作为骨干核心成员,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科研工作突出。

d) 主持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研究生学科竞赛奖(排名第一),或主持获得湖南省研究生创新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或主持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6、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7、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未按规定缴清各类费用、个人档案材料未按规定转入学校的,不参加选拔。

三、招生计划

土木工程学院本年度硕博连读计划招生2名。

四、选拔程序

1、报名。符合《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科大政发〔2019〕84号)及《土木工程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选拔基本条件的研究生,需根据当年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博士研究生专家考核小组,针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等组织进行硕博连读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答辩,并做出具体评价(含评分)。审核学生的选拔基本条件和业绩材料,排序并确定候选人名单,择优推荐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院上报材料进行审定。

5、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将通过审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相关信息进行公示,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拟录取的硕博连读学生,录取后统一分配导师,双向选择,签订双向选择协议书。

五、纪律要求与监督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1)考试或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2、学院规范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公布投诉电话及邮箱,接受投诉及监督。聘请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全程监察与监督。选拔过程中如被发现弄虚作假或出现不公正行为,经查实,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土木工程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投诉电话:0731- 58290041 (祝老师);邮箱:1531290279@qq.com。

六、附则

1、未尽事宜,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科大政发〔2019〕84号)文件精神,由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考核小组讨论决定。

土木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