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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7日 编辑: 访问量:

为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的积极性,培养研究生自强自立的能力,同时为家庭困难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特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并制定此办法。  
 一、申请条件  
取得湖南科技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课旷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谦虚谨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友爱同学。  
(二)积极参加学校及研究生处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表现出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具有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学习能力强,学风严谨、刻苦钻研。严格按计划完成各个培养环节。  
 二、岗位设置  
面向研究生设置的岗位分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三类。助教、助研岗位由各学位点所在学院按实际需要设置和管理,经费由学院自筹解决;助管岗位由研究生处根据需要统一设置与管理。  
 三、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助教、助研岗位公布后,经导师或相关课题组同意,研究生方可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院(系、所、中心)审批同意后,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二)研究生助管岗位由研究生直接向研究生处申请。一般只提供给家庭特别困难的自费生,经费从学校预算的特困生补助中开支。申请人需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并附家庭生活情况的证明及所在学院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  
(三)研究生“三助”岗位每年评聘一次。  
 四、其它  
(一)委托培养研究生、工资由原单位发放的定向培养研究生以及本校在职研究生原则上不能申请由学校提供津贴的研究生“三助”岗位。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申请两个岗位。考试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不能应聘研究生“三助”岗位。  
(二)处于延期毕业或休学期间的研究生不参与本岗位的评聘。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由研究生处具体实施并负责解释。